根据有关买卖协议,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Solar Technology Investment (Cayman) Corp(「STIC」)有条件同意向卖方购买合共44,239,980股销售股份,相当于景懋现有已发行股本约77.17%,代价为每股销售股份新台币22.00元,相等于总代价新台币973,279,560元(约231,733,229港元)。
本公司亦将按同等代价每股新台币22.00元,向少数股东收购股份。按少数股东已确定将向STIC出售之12,729,736股少数销售股份计算,向少数股东收购之额外代价将为新台币280,054,192元(相等于约66,679,569港元)。本公司向主要股东及少数股东收购的应付代价总额将为新台币1,253,333,752元(相等于约298,412,798港元),将以本公司之内部资源以现金全数支付。
同时,本公司与景懋之主要股东及少数股东订立认购协议,据此,主要股东及少数股东将动用其出售股份所得之款项净额,以按每股2.92港元认购合共101,633,954股本公司的新股。认购股份相当于本公司经认购事项扩大之已发行股本约5.64%。景懋之企业股东WinSemiconductor Corp.以及景懋9名员工均同意接受为期一年至三年之禁售期,足证他们对阳光能源充满信心。
内容关于 阳光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阳光能源是中国领先的太阳能单晶硅锭及硅片制造商,除了提供太阳能单晶硅锭及硅片以外,集团在2009年也开拓了生产太阳能多晶硅锭及硅片、太阳能光电模块组件和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与安装的业务。现时集团太阳能硅锭的产能约为350兆瓦,硅片产能约为210兆瓦,太阳能光电模块组件的产能约为50兆瓦。
集团的硅锭、硅片和组件主要生产设施位于中国辽宁省锦州市。同时,集团于上海和锦州亦拥有硅材料回收及质量提升设施,其设计总年产能为4,200吨。作为中国太阳能行业的领导者,集团将继续提升产能及技术,锐意成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单晶硅锭及硅片制造商及主要的太阳能多晶硅锭及硅片制造商之一。2009年,阳光能源透过在锦州成立合营公司开拓太阳能光电模块组件及系统安装业务,开始发展太阳能下游业务,逐步实现垂直整合的业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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